【产品定义】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以本人或他人名下住宅、商服向我行申请抵押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利率:最低2.98%,视借款人资质情况而定;
贷款期限:经营类贷款期限最长10年,消费类贷款期限最长7年;
还款方式:按月等额还款,或灵活设定还款方式;
主体范围:只要有合法稳定的收入都可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 提供房屋产权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
贷款审批:审批快,放款快。
【产品定义】
农户“一保一”贷款,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为农户。
【产品特点】
贷款利率:最低3.5%,视借款人资质情况而定;
贷款期限:1-3年;
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灵活设定还款方式;
主体范围:长期(1年以上)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含林场、牧场、渔场)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贷款手续: 提供房屋产权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即可;
贷款审批:审批快,放款快。
简介: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起存金额:50元。
存期: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期六种类型。
存取款规定: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
计息规定: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或转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所定利率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 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简介: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注:此处的“每月”按自然月计算。举例:假设客户首次存款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那么客户第二次只需在2025年1月前存入即可。)
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期三种。
起存金额:5元。
存取款规定:
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续存的金额每月存入一次,必须与开户首次存入金额相同,中途如发生漏存,应在次月补存(即补存上月,存储本月);如连续两次漏存或者当月漏存,并未在次月补齐者则视为违约。如最后一个月漏存,则不得续存,并按实际存入金额与相关利率执行。
计息规定: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论调高或调低,均按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在原定存期内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逾期支取,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简介:
个人通知存款是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存取金额: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
存期:
不约定存期,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取款规定:
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部分支取时,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低于5万元的,必须销户。
计息规定:
(一)通知存款支取时,营业机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二)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已办理通知手续且按时支取的:
1.支取金额与通知金额一致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
2.支取金额低于通知金额的,支取金额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剩余金额(通知金额减支取金额)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3.支取金额超过通知金额的,通知部分按通知存款相应利率计息,超过金额(支取金额减通知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四)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五)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